各分公司、有关部门:
春节将至,为保障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的燃放安全,让广大员工度过一个平安祥和的新春佳节,现将春节、元宵节期间安全燃放烟花爆竹的相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:
1、燃放烟花爆竹时一定要到指定地点燃放,远离生产、生活区域,确保燃放烟花爆竹周围无可燃物和易燃易爆物品。
2、指定专人引燃点放,引燃后迅速离开燃放点。要求烟花爆竹一定要按规范平直放置在地面,选择放置烟花的地面必须平整坚实,禁止倾斜或地坪疏松的地方燃放,摆放间距5米以上。
3、在燃放过程中出现异常情况后,不要短时间内靠近烟花爆竹,应派人看管,待燃放彻底结束后派专人再行处理。
4、
燃放组合烟花时,应将烟花直立平放于地面,捆紧并固定好,防止燃放时因震动而倾斜或倾倒及崩散。
5、燃放前必须仔细认真阅读燃放烟花爆竹安全注意事项,分清等级,留够燃放和观赏安全距离,严格按照燃放说明操作。
6、燃放时一定要注意风向,根据风向调整燃放地点,如对生产安全有影响时要做调整或取消燃放。
7、燃放人员必须事先检查好烟花爆竹的引燃点和整体结构情况,做好一切燃放前的安全准备工作。
8、观赏人员一定要在至少50米之外观赏,切勿随意靠近。认真遵守燃放安全注意事项和说明要求。
9、监炮人员要负责维持现场秩序,设置警戒区域,安排专人分工负责,不准观赏人员进入燃放区域。
10、燃放烟花爆竹必须在公司指定的时间、地点燃放,不得随意更改燃放时间和地点。
11、消防队要做好防火措施,防止发生火灾事故。
12、各分公司要制定详细的安全燃放烟花爆竹方案,燃放方案一经确定,任何领导和个人不能临时改变安排和随意发号施令。
13、对违反本通知内容的单位和个人,将给予严厉处罚。
宁夏大地循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安委会
2018年2月13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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